最近看到的关于独角兽老师的发言里最匪夷所思的一条:这样的人不应该用SNS。
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都有这么说的人。没有特地去搜都看到了好几次。
怎么说呢……任何人都有使用社交网络的权利,你可以对她发的内容进行否定,但是你不能否定她拥有的自由发言的权利。

@hatorishiro 是的,没错,任何人都不能否定任何人拥有的自由发言的权利,我赞同。但是在几乎所有关注母鸡卡的人都知道的,因为创作团队的内部分歧而导致作品糟糕的条件下,她发的内容也是确实会引导粉丝互相攻伐的。她的发言并不只对她自己负责。而这对作品,对事业都没好处。除非她想彻底切割母鸡卡tv,正面刚武士道还她一个Ave Mujica独角兽cut,为自己,为作品正名,不然真的难评。以我个人经历举例,前有dceu施耐德,后有地狱客栈极恶老大vvn,现在进行时还有dcu古恩在追我。这些人都“不该用sns”,都是饭圈,单纯的无辜的受害者是不存在的,独角兽很清楚她在做什么。所以我每次刷到什么“原始剧本”balabala的信息,扫一眼就划过去了,朋友来找我抱怨,我就和她一起抱怨,来找我骂柿本广大,我就和她一起骂柿本广大。

@UCTheiadeep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使用SNS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天然享有的人身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可被否认或者剥夺的。
就好比一个人说话难听,并且因此导致了不良影响。你也可以去批评对方说的话本身,但是如果说对方“不应该说话”这就涉及否定对方的人身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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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orishiro 会产生这样的歧义在于“不该用sns”的隐语部分是“与其这样用,不如不用”,而不是某人试图剥夺某人使用的权利。
还有,我觉得把使用社交网络定义为天然享有的人身权利有些太傲慢了,如果一项“天然”享有的权利需要建立在拥有智能手机和基本的读写能力之上,那还哪里算得上是什么“天然”。
先不说sns不是生活的必需品,sns也不是只有黑叉,还有ins,tk等等很多很多。你不觉得我们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分歧,正是因为由独角兽这个特定特殊事件所引发的谈话本身的范围太限定了,不足以扩大到整个sns的宏大范围吗?

@UCTheiadeep 是这样的,我想表达的观点一直是“个体的言论”和“个体发表言论的权利”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确实把社交网络定义为天然享有的人身权利有点太局限了,我想表达的其实是“个人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在哪里发表,用什么形式发表,都是包含在这个大类里面的细分了。

我其实一直都没有在具体讨论某件人或事,只是对于别人提出的这一个“不应该使用SNS”的观点提出了一些看法。不管是什么事情,上升到否定他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都是失之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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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magic

Lilymagic,百合爱好者集散中心。基于开源软件Mastodon。